依据上级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当时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业的局势,为最大极限下降疫情传入和分散或许,全力确保全旗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流行症防治法》《中华公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餐饮单位团体聚餐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从2021年6月21日起,全旗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承办宴席须提早1-3天向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属地商场监管所)进行存案挂号,且就餐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二、各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活禽、野生动物质料,认真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准则,严厉执行烹饪食物温度和时刻标准,加强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和餐饮场所通风,确保食物安全。
三、各单位要严厉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流程标准、场所卫生等办法标准要求,严厉实行从业人员晨检等各项准则。
四、各餐饮单位要严厉依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注重从业人员、就餐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如发现有咳嗽、发热等非常态症状,当即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