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安徽省商务厅发布《2025年安徽省轿车作废更新补助细则》表明,关于作废契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轿车的,将补助两万元。
省商务厅表明,在《商务部等7部分关于进一步做好轿车以旧换新有关作业的告诉》基础上,将契合条件的国四排放规范燃油乘用车归入可请求作废更新补助的旧车规模。
2025年,对个人顾客作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挂号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挂号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挂号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安徽省内购买归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
对作废上述契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助2万元;对作废上述契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助1.5万元。
据了解,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分注册挂号的小型、微型载客轿车。新购新能源乘用车包括纯电动轿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轿车三类,须归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
个人顾客按照前款规则所作废的契合条件的旧车,须在2025年1月8日前挂号在请求人自己名下;所购买的新车,须在补助请求审阅期间挂号在请求人自己名下。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顾客仅部分获得作废旧车的《作废机动车收回证明》《机动车刊出证明》、所购新车的《机动车出售统一发票》《机动车挂号证书》4类证明资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悉数获得上述4类证明资料的,能够参照第一条规则的补助规范请求2025年轿车作废更新补助,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用补助次数。
其间,个人顾客所作废的旧车,须为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挂号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挂号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挂号的新能源乘用车;所购买的新车,须为归入工业与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个人顾客按照前款规则所作废的旧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挂号在请求人自己名下;所购买的新车,须在补助请求审阅期间挂号在请求人自己名下。
作废轿车一切人、新购轿车一切人和轿车作废更新补助请求人须为同一个人顾客。
在同一个天然年度内,每位个人顾客最多可享用一次轿车作废更新补助,且所购同一辆新车只能挑选请求轿车作废更新补助或轿车置换更新补助。
作废旧车并购买二手乘用车,以及作废新能源轿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均不归于轿车作废更新补助方针支撑规模。